今天爸爸妈妈去拿新房的钥匙了。

虽然离现在的家很近,不过我统共就去过两次,见的都是半成品,灰头土脸,一点激情都没有。

好在,新房子有好几个很宽很宽的窗台,这点挺喜欢。以后可以躺在上面看书,高兴挑哪个就哪个,身旁就是离地面十数米的透明大玻璃;还可以在其中的某个窗台旁边放一张长沙发,学一学蔡康永的第98号男孩。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还是更喜欢现在的。

现在的,大白天也黑咕隆咚,要开楼梯灯;深更半夜,木楼梯会突然支呀一声响,鬼气森森的;顺着晒台的墙壁,可以爬到铺着青瓦片的尖角屋顶,看很远很远的地方;还有,在楼梯和扶手的夹缝里随便找一找,就可以捡得到小时候玩散掉的小珠子。

总之,好玩得很。

最大最大的好处,我的房间和不管哪个房间都隔着至少一层的楼梯。平时除了吃饭,基本可以假装自己是一个人独立在外,租房子住。所以可以比较安全地无法无天。

不管,我要继续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