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炮炮同学昨天检查了我的日志,对我遗漏了一项重大事件表示出强烈不满和严重抗议。为稳定炮炮同学的情绪,特此补遗。

软糖通讯社报道:

公元2006年5月1日下午1时30分许,时值炮炮莅临上海的第2.65天(他是4月28号PM9点40分抵达虹桥机场的,所以这里算0.15天),我们来到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按全国统一的既定流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每人各获得大同小异的红色证书一本,及背景肃穆的宣誓照片一桢。

整个办理过程环环相扣,紧张有序,充分体现出新婚姻法推行之后政府工作的大力优化初见成效。

花絮:

这件事情本身的执行过程实在没有什么有趣的,登记处的阿姨们一律挂着貌似和蔼的冷冰冰的笑容;眼神也出奇的相似,一律充满探究却欲言又止。其实我又没有什么秘密,她们如此好奇真是叫人过意不去。

宣誓词不知道是谁拟的,总之很有深度。它不作兴问人家是不是愿意娶,我又是不是愿意嫁之类的肤浅问题,而是循循善诱地教导我们要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这让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以致于从头到尾都不能流畅地发音,从而给主持宣誓的阿姨造成了我是文盲的错觉。

在等宣誓照片的时候,阿姨之一送给我们一塑料袋制作精良的印刷品。炮炮认为这些印刷品中必定潜藏着某些起到教学作用的珍贵资料,他心情激动地从封面到封底一一搜寻,却一无所获;并失望地给出结论:全部是广告。身为一名半吊子广告人,我为自己没有事先想到如此得天独厚的广告资源而深深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