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出了新片《汉尼拔前传》,所以连带着重看《沉默的羔羊》、《汉尼拔》和《红龙》。

每天一部,花四个夜晚与汉尼拔共度他莫测的一生。

再嗜血的恶魔,在做BABY的时候也总是可爱的,小汉尼拔也一样,圆乎乎肥嘟嘟,一脑袋金色的小卷毛。当他们退避到小木屋,家人们被德军的炮火炸了个干净之后,有那么一幕场景:漫天大雪,一灯如豆,小妹妹米莎摇晃着小肥腿安静地坐在高高的大椅子上,大不了多少的小汉尼拔站在椅子跟前,一勺一勺,认真地喂她。

就是这个他一勺一勺喂过的、对人世又信任又依赖的小妹妹,被几个饿狠了的德国兵炖成了肉汤。

小小汉尼拔从此知道,人是可以吃的。那几个德国兵不仅告诉了他这么一个道理,还为他的初次杀戮贡献了自己的身体。而在前传里,巩俐传奇般地成了汉尼拔的婶婶,她吐气如兰地教会了他诸多高深的学问,比如音乐,比如绘画,比如享受,比如杀人。一代枭雄渐渐开始有了模样。

在托马斯·哈里斯的小说里,汉尼拔简直就是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后的第一人,他坚持着最挑剔的仪容和食物,眨着紫红色的眼睛,穿梭在佛罗伦萨积淀深厚的高大建筑中,阅读羊皮纸上的古经文,听古典音乐、圣歌和歌剧;他完美地切割,熟练地烹饪——烹饪人类的大脑、肝脏,或者某块肥瘦适宜的肌肉。他简直就不是一个和我一样也需要放屁的凡人,他简直就是神!

安东尼·霍普金斯已经够优雅了,台词处理地也值得玩味,但是还是略略逊色于我心目中的那个光辉形象。不过这不能怪他,因为汉尼拔先生实在是太高深太丰富了呀。而朱丽安-摩尔演的史达琳却实在让人不能容忍,又丑又蠢,成天苦着个脸把事情闹得一团糟还偏以为自己是救世主,最最叫人不能容忍的是,影片最后,她还逼得汉尼拔剁掉了自己的左手。相比之下,还是羔羊里的史达琳聪明可爱一些。

小说的结尾可和电影不一样。在小说里,空前绝后的汉尼拔先生终于以他的睿智、气度、对敌人的干脆凛冽和对爱人的满腔细腻柔情软化了一心要抓他归案的史达琳 ,两个人终于一起留在了佛罗伦萨,过起了美满的精致生活——这个结果让人满意,因此我还是更喜欢小说一点。

今晚继续,看《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