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ABC

如果不想迟到,就一定会迟到。 如果迟到的时候不想碰见某某,就一定会碰见某某。 如果某某找鸟开会,就一定等不到她吃午饭。 如果自己吃午饭,就一定会叫罗森的熬点 如果叫了罗森的熬点,就一定会把汤全部泼在桌子上。 如果汤泼到了桌子上,就一定会拿别人的纸巾来擦。 如果是自己动手擦,就一定会洒到裙子上。 如果洒到了裙子上,就一定会被很多人知道. 如果不想被更多人知道,就一定会被通知还要参加某某的某某的培训. 如果要培训,就一定不能准时下班. 如果不能准时下班,就一定,一定,一定,也不能怎么样.

有新家了吗

今天爸爸妈妈去拿新房的钥匙了。 虽然离现在的家很近,不过我统共就去过两次,见的都是半成品,灰头土脸,一点激情都没有。 好在,新房子有好几个很宽很宽的窗台,这点挺喜欢。以后可以躺在上面看书,高兴挑哪个就哪个,身旁就是离地面十数米的透明大玻璃;还可以在其中的某个窗台旁边放一张长沙发,学一学蔡康永的第98号男孩。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还是更喜欢现在的。 现在的,大白天也黑咕隆咚,要开楼梯灯;深更半夜,木楼梯会突然支呀一声响,鬼气森森的;顺着晒台的墙壁,可以爬到铺着青瓦片的尖角屋顶,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VITAS,你是谁

鸟和小狼狗最近疯了,两个文艺青年在各自的博客上成天更新书评、乐评、影评、碟评,画评、雕塑评,拼命PK深度,看得我天旋地转。 我呢,多少年没有评过了。实在是懒得写这么隆重的东西。 但是一不小心知道了一个人,于是觉得还是可以略微非正式地评一下的。他就是——VITAS。 VITAS,被俄罗斯奉为国宝.他是作家,是服装设计师,最要紧的,他是克里姆林宫的舞台上,年龄最小的一位歌者. 昨天第一次听他的Onepa #2,

收到一个邮件,然后就很生气。 由那个理智的、隐忍的我来看,或许,不值得生气。是啊,都遵循制度,都符合流程,没有任何可以生气和辨驳的理由。 我也确实这样的劝说自己了。 但是,不幸,还有一个我,最本质的,最纯粹的那个。 前所未有的厌烦。 厌烦,但是无从发泄。 有一点点想。。。。。。哭。 想扔杯子,想砸显示器。 想马上回家。 什么时候可以?

我是泡面

昨天晚上和KITTY一起,在王磊把头发弄卷了。 但是,但是,貌似卷得太HIGH太奔放了。。。。。。 像一只等着剪毛的绵羊。。。。。。 彩信给炮炮看,他大为光火,声称要把那个发型师废了。 今天早上起来,头发就好象金山上的太阳,光芒万丈。 想了无数办法让自己可以外出, 最后觉得也就发箍还能勉强压制一下。 中午鸟特地跑上来看,看了之后捂着嘴狂笑不已。 笑过之后说: “我昨天刚听了首歌,歌名叫——《我和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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